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3周年,不断巩固和扩大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总结和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校党委决定组织开展
2012-2014年度党内
“两优两先
”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深入挖掘和树立典型,大力展示我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及名额
先进党委(直属党支部)4个;
先进党支部64个;
优秀共产党员259人;
优秀党务工作者:8人以内。
二、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评选对象为2012-2014年度全校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师生正式党员。应注意推荐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并向教学科研服务一线岗位倾斜。
三、推荐评选条件
1.先进党委(直属党支部)
(1)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改进和创新学习方式与内容,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科学发展上取得明显成效。
(2)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校党委工作部署,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谋划,不断打牢党建工作的根基,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完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和管理办法、制度健全等。
(3)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队伍的科学发展。做好师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引导、教育、培养和服务监督工作,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重视作风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勤政务实,有较强凝聚力,在广泛联系师生、服务师生,加强民主管理与群众监督等方面取得实效。
(5)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和统战工作的优势,组织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开拓进取,群众认可度高。
(6)在评选年度范围内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纪事件。
2.先进党支部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学好党的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
(2)党员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认真严谨,积极吸纳优秀师生加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监督等措施有力,党员之间团结,整体模范作用好。
(3)坚持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内容充实,气氛良好,能够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有完整的记录,考勤严格,有阶段性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4)党支部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把握师生的思想情况,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较强。
(5)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研究和探索党支部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业绩突出,党支部和党员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6)党支部内的所有成员在评选年度范围内没有发生过违纪现象。
3.优秀党员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职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能够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较强的党性观念,认真执行组织决议,服从组织分配,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乐于奉献,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外,要热爱和熟悉各项党务工作,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能够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推荐及评选说明
1.先进党委(直属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采取自愿申报,校党委组成评议组,申报单位、人员采取汇报交流或阅卷评审形式,统一进行评审(具体评选安排另行通知)。
2.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评审,等额推荐。校党委将在二级党组织推选的毕业生先进党支部和毕业生优秀党员中遴选1个学生党支部推荐为辽宁省优秀学生党支部、遴选6名学生党员推荐为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党员。
3.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对象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须填写和报送的材料及表格等请见附件。材料的纸质版需加盖党委(直属党支部)印章报送组织部主楼419室(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汇总压缩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uyun@dlut.edu.cn。相关格式要求:①文档命名方式:单位-类别-名称(个人或支部)。 ②填表要求:一律为宋体小四,单倍行距。“主要事迹”要求第三人称,字数要求详见表内。 ③宣传用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M左右,照片命名方式同上,个人照片要求红底正面免冠,党支部合影背景可自选。相关材料请各单位认真核对无误后,于6月5日17:00前报送,咨询方式84706654、84706139。
4.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部负责审核上报推荐的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材料,并对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结果公示。在公示过程中,如发现推荐对象有严重问题,经调查基本属实的,不列入推荐名单,所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周密安排,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高质量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2.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各单位党建工作的经验,查找问题,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改进和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3.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充分调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4.要结合评选活动,树立榜样,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两优两先评选申报表.doc